时间:2021/3/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简陋的临时生产厂房,环保未达标的生产设备,涉嫌危险废物的原料及产生的废铝粉灰等等……,在接到群众举报,近日县公安局、商工委、环保局、陶营镇政府联合行动,对位于陶营镇柿园村关家自然村一处非法采用火法炼铝厂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非法冶炼点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品。

县环保局于当天对此案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周某勇予以调查,对现场生产设备、涉嫌危险废物的原料及产生的废铝粉灰等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委托洛阳黎明研究院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对铝渣、铝粉灰进行采样检测。8月28日,经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认定:该批原料两堆铝渣其中一堆(8.58吨)超过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周某勇涉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且超过三吨以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行为。

县公安局根据县环保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组织综合执法管理大队民警对案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8月31日,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家住巩义市芝田镇、现年49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勇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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