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汝阳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汝阳县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畅通创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我县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选择有效载体,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同步受理等积极有效措施开展简政放权,激发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激情,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人社局 一、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奖补资金 扶持对象:年1月1日后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申报条件:进驻初创小微企业不少于15家,吸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人员不少于人;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园区型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公共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服务设施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的管理服务人员;建立完善的入园台账和创业服务台账,创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补贴标准:(获得市级认定)一次性20万元。 二、创业(开业)奖补资金 扶持对象: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初创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人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在我县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 补贴标准:一次性元。同一法人代表或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三、大众创业扶持资金 扶持对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如果是股份制企业,申报人须是占股份比例前两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人员类别: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企业就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补贴标准: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四个档次,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四、创业运营费补贴 扶持对象: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创办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 申报条件: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 补贴标准: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元(分散区域管理的园区、合作社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免费创业培训 扶持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术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元/人,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元/人,创业实训补贴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0元/人。 六、小额担保贷款 扶持对象:下岗职工。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大学生村官、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刑释解教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补贴标准: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单笔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和微型企业,可按照人均不超10万元,但总额不超过40万;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万元。首次申请贷款且5年内无商业贷款记录(首套房贷、车贷、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除外)可以享受1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只能申请低息商业贷款。可以申请市内异地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1年。 七、社会保险补贴。 扶持对象: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实体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照创业实体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创业实体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社保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商工委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创办电子商务企业的,持电商企业认证证书入驻城南电商产业园,在年5月至年5月期间,可享受房租、水电费、物业费、宽带费用全免的优惠政策。 林业局 为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确保返乡农民工在林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奖补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凡在我县造林规划区内自家土地或承租土地愿意发展造林事业的,均可向当地乡镇政府进行申报,县林业局进行全县汇总,并根据当年下达的任务和符合项目的条件编制规划设计上报,规划设计上级审批后按照设计进行造林,由上级验收合格后并拨付相应奖补资金。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总补助资金每亩元,每亩第一年元(其中种苗造林费元),第三年元,第五年元。退耕还林造林地块必须是由国土部门认定的25度以上的坡耕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号)。 在全县规划范围内,新发展生态林或乔木经济林,按照当年下达的任务列入项目规划设计并经上级验收合格的,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量进行奖补(根据往年惯例每亩补助元),用于扶贫开发统筹整合的项目除外。 积极推广现代林业科技,建立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全面推广标准化科学技术。搞好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为返乡农民工广泛开展林业种养技术培训,组织学习实用技术,大力培育农民技术骨干,深入村户开展技术服务,提升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完善种苗、栽培和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加大林业产业生产过程的技术示范引导和产品质量跟踪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开发的标准化水平。 为确保返乡农民工发展林业取得成效,全县14个乡镇,划为南北二个区域,分二组包片服务指导,做好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科技推广和生产组织等职能和作用,对返乡农民工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落实扶贫政策。 文广新局 国家专利奖励 1、基本条件:汝阳县域内企业或个人 2、扶持标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阳县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的通知》精神,(1)、对当年通过实质审查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元资助;(2)、对当年通过授权的中国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0元、元资助;(3)、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经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元的资助(同一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励两个国家和地区);(4)、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3、申请程序:(1)汝阳县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每专利一份)(纸质和电子版);(2)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按汇总表顺序---奖励申请表---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或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提交资料: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税务局 一、增值税 1、基本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扶持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基本条件:小型微利企业 扶持标准: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施范围: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0万元。 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企业的,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型可以享受不同的减免。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和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农民工返乡创业取得个人所得按照具体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二)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自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它账簿免征印花税。 扶贫办 一、职业教育助学工程 扶持对象:经国务院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扶贫期限:未脱贫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含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扶持标准:从年春季学期开始,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学年0元,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元。 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政策:为培育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对返乡农民工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开展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培训。 扶持标准:扶贫资金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元的标准补助拨付给培训单位。 三、短期技能培训补贴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为全省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培训机构参加的时间一年以内的学习,获得结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技能登记证,可享受短期技能培训的资助,获得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申报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扶持标准:按工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A类工种补助元,B类工种补助1元,C类工种补助元。 农机局 一、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扶持对象:汝阳县境内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户、农机合作社。 扶持内容:对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取整到十位)。 申请程序:本人凭身份证明材料自愿到各乡(镇)、工业区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到县农机总站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电话)。 二、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奖励 扶持对象:汝阳县境内的返乡创业农民工,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 优惠政策:重点培育发展壮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专项奖励资金。 申请程序:按要求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标准,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 三、农机安全监理优惠 扶持对象:汝阳县境内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微小型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户。 优惠政策:免收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申请程序:带购车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车辆到场拓号、照相。 四、跨区作业优惠 扶持对象:汝阳县境内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机合作社、农机户。 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免费核发跨区作业证。 申请程序: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与背负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要有合法有效并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证,有明确的作业地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 农业局 扶持对象:对在汝阳范围内从事休闲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种植大户、设施农业、农业电子商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返乡农民工。 扶持政策:一是提供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二是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服务。三是对申报上级政策扶持时给予优先考虑。 畜牧局 扶持对象:在汝阳范围内从事畜禽饲养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扶持政策:1.免费举办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班; 2.免费发放畜禽养殖技术手册; 3.义务对返乡农民工畜禽养殖场提供技术支持; 4.免费提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烟草局 扶持对象:在汝阳范围内从事烟叶生产的返乡创业人员。 扶持政策:一、提供烟叶生产扶持。 (一)按上级政策根据合同约定面积,进行生产扶持。 (二)对育苗专业户按上级政策免费供应良种、基质、育苗费等部分育苗物资。 (三)对合同亩以上有机耕条件的连片烟田、试验田,由合作社统一组织机耕起垄,按上级政策给予合作社机耕补贴。 (四)按上级政策对实施节水灌溉的烟农进行补贴。 二、免费举办烟叶生产技术培训班。 三、免费提供入户指导。 四、按上级政策规定帮助烟农办理烟田保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扶持对象:创办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商砼、劳务等企业的汝阳籍返乡农民工。 帮扶条件及标准:1、按照创办相关建筑行业企业的要求,手续齐全的,按最短法定办理时限给予办理。 2、对返乡农民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兴办建筑行业企业等涉及建筑手续办理的,所有服务性收费项目(招标代理、检测、监理、设计等)一律按下限收取。 旅游局 扶持对象:返乡农民工开办的农家宾馆。 申报条件:创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特色三星级农家宾馆并通过验收。 补贴标准:元、1万元、2万元、3万元。 返乡农民工个人研发具有汝阳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包装精巧、便于携带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品。对设计、生产的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获得全国、省、市级旅游商品大赛奖项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残联 扶持对象:具有汝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自主创业或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等方面的残疾人。 扶持条件:1.正常生产经营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合伙、合资注册公司或机构,法人代表必须是残疾人。 2.与乡镇(办事处)或村组签订农业种植或养殖承包合同并履行合同正常经营的残疾人,及个人开展种植、养殖形成一定规模的残疾人。 3.申领法定证照、具有固定场所、并正常经营的盲人按摩残疾人。 扶持标准:每人0-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返乡创办企业的农民工,其创办的企业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需要办理安全许可的,县安监部门协助其办理安全许可手续,最大限度帮助其创业。 工商局 落实政策:(一)实行“先照后证”。按照国家行政审批改革进程和清理结果,依法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二)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除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包括实行实缴制在内的其他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证明。取消注册资本的各种限制,降低小微企业的创业成本。 (三)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同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及“住改商”等,合理释放住所资源。 (四)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支持新兴业态发展。 (五)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 1、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2、各类企业登记(含设立、变更、注销),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业局 扶持对象:在汝阳境内需新装用电的返乡创业人员。 扶持政策:1、根据供电营业厅各项制度和服务标准,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用电报装规定的最短时效给予办理。 2、免费提供所需资料清单,讲解办电流程,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奔波。 3、全面实施供电营业厅7×8小时、本地电话7×24小时和网上预约报装服务,用电业务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受理,实现客户办电“最多临柜一次”。 4、引导客户网上缴费,可快速解决营业厅排队缴费难等问题,节约客户的宝贵时间。 5、对于创业项目为养殖业、种植业等属于农业生产类行业的用户,均可享受电价较低的农业生产电价,降低客户创业成本。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赞赏 长按北京中医白癜风医院研究所北京有治白癜风的专业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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